廣東河海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受廣東省飛來峽水利樞紐管理處的委托,對廣東省飛來峽水利樞紐管理處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建設暨安全生產可視化進行競爭性磋商采購,接受合格的供應商提交密封響應文件。
一、采購項目編號:FLXCS2019-17
二、采購項目名稱:廣東省飛來峽水利樞紐管理處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建設暨安全生產可視化
三、采購項目預算金額(元):75萬元
四、采購數量:1項
五、項目內容及需求:(采購項目技術規格、參數及要求,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1、項目內容:廣東省飛來峽水利樞紐管理處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建設暨安全生產可視化(詳見采購項目內容);
2、采購項目要求及服務期:詳見磋商文件;
3、本次采購服務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服務,合格的供應商應對全部采購內容進行報價,不允許只對部分內容進行報價;
六、供應商資格:
1. 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1.1. 提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經營范圍需包含互聯網信息服務相關內容)【如已辦理了多證合一,則僅需提供合證后的營業執照】;
1.2. 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度財務狀況報告復印件或財務決算報表,或者本年度任意1個月的財務狀況報告復印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材料復印件等;
1.3. 提供2018年或2019年任意一個月的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納稅憑證)復印件,如依法免稅的,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免稅;
1.4. 提供2018年或2019年任意一個月的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繳費憑證)復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
1.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書面聲明;
1.6. 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注:上述第1.5-1.6項如無法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供應商須出具聲明函(格式自擬)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提供《響應供應商資格聲明函》)
3.自采購公告發布之日起前三年內,供應商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約失信行為記錄名單(處罰期限屆滿的除外)。(供應商須提供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結果截圖并加蓋公章);
4.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提供《響應供應商資格聲明函》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Ø 報名時應提供以下報名文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1)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若法定代表人委托報名的,應同時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證明書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證);
(2)法人或其它組織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副本或登記證副本;
Ø 獲取磋商文件方式:
(1)現場報名購買;
(2)郵購:
將磋商文件工本費匯入:
開戶名稱:廣東河海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招商銀行廣州體育東路支行
賬號:200882431710001”
并請注明購買單位名稱及“事由: (項目編號) 工本費”。
要求國內郵購磋商文件者應先傳真或郵件(郵箱:[email protected])以上報名資料,以便采購代理機構查驗報名資料的完整性(是否存在缺漏項)。
七、符合資格的供應商應當在2019年6月25日至2019年7月1日期間(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法定節假日除外)到(廣東河海工程咨詢有限公司)(詳細地址:廣州市天河區天壽路101號3樓315)購買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價15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
八、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2019年7月3日14 時30分
九、提交響應文件地點:廣州市天河區天壽路101號3樓316
十、磋商時間:2019年7月3日14時30分
十一、磋商地點:(詳細地址)廣州市天河區天壽路101號3樓316
十二、聯系事項
(一)采購代理機構 :廣東河海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天壽路101號3樓315
聯系人:潘工 聯系電話:020-38937330
傳真:020-38811355 郵編:510000
(二)采購人:廣東省飛來峽水利樞紐管理處
地址:廣東省清遠市銀泉南路28號(新人醫對面)
聯系人:宋先生 聯系電話:0763-3848009
傳真:0763-3848009 郵編:511518